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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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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11-24 14:5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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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终南山下,神禾塬底,是我美丽的家乡董勇村。这里地处关中平原,属陕西八百里秦川,平坦开阔,土地肥沃,有两条小河从村子南北两侧流过……”叁娃这一辈子,都忘不了小学时写的第一篇作文《我的家乡》,这段开头还是杨老师手把手教他的。

杨老师本是公办教师,后来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,把他留在村里继续教书,算民办教师挣工分。以他的本事,实在是大材小用,但对董勇村的孩子们来说,是最幸运的。杨老师教得好,在方圆几十里是出了名的。

关于董勇村的由来,倒有个说法:不知哪朝哪代,这里埋过一位大官,至于村里人是那大官的后代,还是看墓人的后代,早已说不清了,只知道一代代繁衍生息,便有了如今的村子。村北三十里,是十三朝古都西安;村南十几里,便是绵延几百公里的巍巍秦岭。董勇村地势平坦,景色秀丽,向来被说成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,村里出过不少名人,有在县里、市里当官的大人物,还有跑到台湾去的国民党军官。

高剑锋就生在这个村子,小名叁娃,生于1970年农历十月初一,这天正是民间给死人烧纸的日子,旁人都忌讳说是这天生日。直到叁娃二十几岁时,遇到一位比他大十几岁的画家,对方竟也是十月初一的生日。那画家本事大,脾气古怪,却和叁娃一见如故,握着他的手热情地说:“走,一起去喝酒庆生!别担心,这天出生的人都是怪才,你将来准有大本事,咱们能遇上真是缘分!”从那以后,叁娃才敢大大方方地跟人说自己是十月初一的生日。

叁娃的父母都是穷苦农民,父亲是老革命、老党员,母亲则是个勤劳善良的四川女人。那个年代家家都穷,他的出生没给家里添半分喜悦,因为家里已经有三个孩子了,老大十岁了,再添一张嘴吃饭,反倒徒增负担。农村人迷信,说初一、十五出生的孩子八字硬,克父克母克兄弟姐妹,所以家里人都不待见他。叁娃是家里第四个孩子,老二是女孩,于是就喊他“老三”,或是“叁娃”。

叁娃打小就身体弱,面黄肌瘦,常年病病歪歪,性格也孤僻,懦弱得很。还爱哭,哭起来就没完没了,哭声不大,抽抽搭搭的,眼泪却多,仿佛前世受了多大的委屈,听着就让人心烦。

他刚学会说话,有一天夜里,突然说:“咱家房梁上有人。”这话太突兀,累了一天正要睡觉的父母瞬间头皮发麻,寒毛直竖,哪儿还有半分睡意。父亲沉下脸骂:“做梦说胡话呢!”

叁娃却圆睁着眼睛,直勾勾盯着厦屋的房梁,接着说:“是真的,有两个大人,三个小孩儿……”

“闭嘴!别胡说八道!”家人们都吓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,父亲更是火冒三丈,抡起巴掌就揍他,嘴里骂着:“还说,净说些吓人的话!睡觉!”说着就用被子蒙住他的头,匆匆灭了灯。村里传来几声“汪汪”的狗叫和乌鸦凄惨地“哇哇”鸣叫,更加瘆人。

可叁娃心里笃定自己没乱说。多年后,他还能清晰记起那画面:房梁上的一家人身形极小,一个老头带着小儿子在自家门前的土墙边,女人待在屋里,另外两个小孩在一旁自顾自玩耍,老头则弯着腰不知在忙些什么,但无论如何也没人相信。

叁娃还记得,家里墙上挂着一幅“社会主义好”的画,画里有个穿花格子衣服、扎着大辫子的姑娘,总对他微笑,还跟他“说话”。叁娃心里偷偷想:“等我长大,她能给我当媳妇多好。”念头刚落,那姑娘仿佛听懂了似的,冲他点头答应。叁娃心里美得不行,看姑娘的眼睛忽闪忽闪满是灵气。他把这事告诉母亲,却被劈头盖脸一顿骂,母亲怕他是中了邪,才净说这些胡话。

七十年代的农村,乃至全国,物质都极度匮乏。八百里秦川的土地虽肥沃,可那几年风不调雨不顺,庄稼总欠收,家家户户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。叁娃的大哥是三年自然灾害后的六零年出生,姐姐出生时也穷苦,可兄妹俩身体都还算结实;二哥的身体稍弱些,却也很少害病。唯独叁娃,活脱脱一个“病秧子”——三天两头生病,感冒、发烧、咳嗽、肚子疼是常事,头疼、流鼻血、牙疼也没断过。后来,他先得了急性黄疸肝炎,接着又染上肺结核,医生说他肺上有个孔;没过多久,他的腿又肿了,让人怀疑他得了肾病。父亲为此没少恼火,倒是母亲,无论日子多苦、农活多累,对他始终心疼得紧,每次抱叁娃在怀里,脸上满是爱怜与担忧。叁娃心里最亲近的就是母亲,把这份爱悄悄藏在心底,眼泪汪汪的,只恨自己这不争气的身体。

母亲看叁娃体弱,吃饭又少,也想给他吃好点儿,可在那连一家人糊口都难的日子里,也只能是有心无力。除了忙地里的活,她还总给叁娃看病或者火急火燎地去看病路上。那个年代,女人骑自行车本就不容易,可母亲硬是学会了。叁娃坐在自行车前梁上,看着车轮左右摇摆,心里有点晕,他却从不吭声,他很懂事,知道母亲辛苦,心里又酸又涩。他总担心自己活不到成年,在心里暗暗发誓:如果自己长大了,一定要好好报答母亲。

后来他做到了,母亲上了年纪疾病缠身,高血压、冠心病,心口疼折磨她整夜难眠,叁娃始终守在身边,孝顺周到。虽说没能让母亲过上锦衣玉食的舒心日子,可他竭尽所能,尽心尽力照顾母亲,为母亲养老送终,陪着母亲走完了最后一程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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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11-24 14:57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
1976年夏天,发生了唐山大地震。那年叁娃六岁,虽然离这里很远,但听说余震不断。队长通知大家都不要睡在家里,要在院子或开阔地方搭防震棚,且必须远离房屋。

大地震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,叁娃能感觉到大人们都忧心忡忡,还有人惶恐地说:“地震就是地陷了,接着天也要塌,日子没法过了。”没过多久,天果然下起雨来,一连几天没停,仿佛天地真要毁灭一般。

可叁娃和小伙伴们却玩得挺开心。没人管束,他们就满村野跑,追鸡撵狗;晚上住在防震棚里,比睡炕上还兴奋,还念叨着“用木棒、竹竿和塑料布搭的棚子住着真好,以后都住外面才好”,气得大人们直想抽他们嘴巴子。

终于天晴了,这场灾难才算过去。人们陆续拆了防震棚,都长长舒了一口气,感觉日子总算恢复了正常。可没等大家缓过劲,一件比地震更可怕的事突然传来——“毛主席他老人家逝世了!”这声带着哭腔的呼喊直撞进每个人的大脑,让人瞬间惶恐不安、不知所措。村里的高音喇叭播放着哀乐,家家户户的人都臂戴黑纱,脸上再没了半分笑容。“毛主席没了,日子还怎么过?”大家都愁得不行,仿佛天真的塌了。

叁娃的心里其实没太多概念,只看到大人们胳膊上戴黑纱,自己也吵着要戴。母亲告诉他:“只有上学的孩子才用戴。”叁娃就盼着快点儿能上学,可能是爸妈忙得忘了,直到八岁他还没上学。有一天,叁娃自己跑到学校,当时他浑身脏兮兮的,傻愣愣地找到老师说要上学。老师说让大人领来,后来叁娃总算上了学。

年纪稍大些反倒成了优势,叁娃对学习特别有兴趣,老师教的内容一学就会,老师总夸他聪明。一年级考试时,他还拿了全班第一名,学校奖励了他一个文具盒。那阵子叁娃美得不行,把文具盒拿在手里一路炫耀,压根不知道“骄傲”两个字怎么写。可没过多久,他就因为骄傲在学习上栽了跟头,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。多少年以后,叁娃想起自己当时那副得意忘形的样子,还会忍不住面红耳赤——那次教训,他到死都记着。

都说“贫贱夫妻百事哀”,因为日子过得太穷,叁娃的父母经常吵架,有时候甚至会大打出手,惹得村民围观,看热闹,叁娃觉得很丢人。每次父母吵架,他都吓得缩在一边,就算在学校上课,也总担心、惦记着母亲,心里暗暗怨恨父亲。从记事起,他就不喜欢父亲,还曾偷听到母亲跟人说,他爸不要他,把他送给城里的战友,是母亲舍不得,又把他抱了回来。后来母亲还为此后悔不已,叹着气对叁娃说:“要是当初把你留在城里,至少能吃饱穿暖,不至于跟着我们吃苦受罪,还落得一身病。”

叁娃六岁那次,险些死在医院。当时他上吐下泻,脸色惨白,翻着白眼。父亲看着实在熬不住,就说:“不行了,算了吧。”母亲急得眼泪直掉,孩子给她拉了一胳膊,她也不顾,怕泄了气就没命了,母亲使劲捏住叁娃的屁股,苦苦哀求大夫救命。万幸的是,叁娃的小命总算保住,差一点就去见了阎王。那时候,叁娃一直觉得父亲不爱自己,甚至嫌弃自己。直到多年以后,他自己也成了父亲,才慢慢理解:天下没有不疼孩子的父母,当年那些看似“冷漠”的过往,不过是被生活的心酸与无奈所逼迫罢了。

叁娃九岁那年,父亲去世了。那天早上他正上课,母亲突然来学校把他叫回家,他以为父母又打架了。当时老师正在检查学生的手脚卫生,叁娃吓得浑身颤抖,慌乱中连袜子都穿不上脚。

回到家,叁娃看见父亲仰面躺在炕上,喉咙里呼噜呼噜响,像是堵了很多痰。他之前看书知道盐水能化痰,就急忙跑去端水、加盐,给父亲喂了几口。父亲慢慢睁开眼睛,大颗的泪水一下子从眼角滚了下来,嘴里却只有出气、没有进气。母亲早已乱了方寸,一边哭一边安排:让姐姐去找姑妈,让二哥去给父亲的战友送信。当时大哥还在部队,那年正是对越自卫反击战前夕,根本没法联系上。

叁娃眼睁睁看着父亲艰难地、带着不舍咽了气。按说,父亲是村里党龄最长的共产党员,去世后本该播放哀乐、开追悼会,可因为他生前得罪了不少人,村里竟冷冷清清的,连一点表示都没有。叁娃跪在灵桌前,幼小的心灵除了伤心难过,也感受到了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。

父亲去世后,叁娃变得沉默寡言,感觉自己从此和别人不一样了“别人都有父亲,就我没有了”。他本来对父亲充满怨恨,是母亲后来一点点讲给他才对父亲真正的了解。

父亲幼年丧父,家里穷得叮当响。解放前国民党“抓壮丁”,父亲把自己卖了,顶替有钱人家的孩子去当兵,把卖身的钱交给家里盖房子。后来打仗时,他被王震将军的部队俘虏,就此加入了共产党,跟着部队南征北战。长期行军打仗,让他的身体落下不少伤病。再后来,他随部队去了建设兵团,直到“精兵简政”时,因为没文化,他主动要求退伍。

政府给他父亲和母亲都安排了工作,因为他母亲的户口在老家四川——当年她是私自离家走的,他舅舅生气,就不肯给办户口迁移。于是他父亲一气之下,干脆放弃了正式工作,两人一起回了董勇村。

叁娃父亲凭着自己的党龄和功劳非常骄傲自满,自高自大,根本不把村里的领导干部放在眼里。他常说:“那时候打仗,本来我都带着部队打回咱家乡了,想收拾那些黑心地主和坏人,可惜部队临时调去别的地方,没办成。不然,我绝对不让那些坏人混进党内。”也正因为这份耿直,他得罪了太多人,暗地里恨他、讨厌他。以至于后来镇上领导特别照顾他,让他去镇农机站上班的调令送到村里,都没人通知他。最后还是他的老战友直接找到家里,他才知道这事,去农机站上了班,后来还在镇上户籍办给叁娃母亲登记了户口。这事,直到叁娃初中毕业考试时,他母亲才跟他说起,本来一家人能吃上商品粮,过上安稳日子,全毁在他舅舅手里。

可说到底,也只能怪命运弄人,偏偏在苦日子里雪上加霜。父亲去世后,大哥还在部队,母亲一个人带着姐姐、二哥和他,日子过得比以前更难了。对门的婆婆每次看见他们娘儿几个,都要撩起衣襟擦眼泪,叹着气说:“可怜这一家人啊,孤儿寡母的,以后这日子可怎么过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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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11-24 14:58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
七八十年代的农村没啥副业,一年到头农民在地里忙活,也没多少收入。老人说:“家富不离书,家贫不离猪。”所以,叁娃家和村里许多人家都养猪。每天放学叁娃都要喂猪,还要跑去地里拔猪草。

由于叁娃父亲生前几乎把人得罪遍了,村里又没有亲戚本家,他家人就常遭人白眼和一些小人蛮横欺负。让叁娃早早尝到了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。他暗下决心自己要争气,有出息,所以上学就格外努力,成绩始终优异。

喂猪这事儿叁娃倒不嫌弃,让他头疼的是家里的猪长了个“黄瓜嘴”——长嘴总爱乱拱,猪圈的墙常被它拱倒。有一次,墙塌下来把叁娃的腿压在底下,他挣扎半天才满身泥土地爬起来。叁娃清楚自己要比别人承受更多的苦,咬咬牙就挺过去了。他一想到这猪喂到年底,长大长肥卖钱,能让一家人过个好年,即便自己再辛苦也值得,能为家里付出也感到很自豪。

过年时村里杀猪,孩子们都凑着看热闹,淳朴善良的叁娃却不一样。他总会想起自己喂猪的情景:一敲响猪食桶,猪就会冲他摇头摆尾;他伸手帮猪挠痒痒,猪就通人性似的躺倒,一动不动任他摆弄。所以每次听到猪临死前刺耳的哀嚎,叁娃都不敢看;若是杀的是自己喂大的猪,他更是躲在一旁心疼难过,悄悄抹眼泪。母亲看着掉眼泪的叁娃,笑着打趣:“真是个傻孩子,心善得像个女孩子,真是投错了胎!”

叁娃本来就比同龄孩子懂事,他心地善良。父亲去逝后,他跟着母亲长大。其实妈妈带大的孩子大多缺乏阳刚之气,叁娃也确实情感细腻、多愁善感,比同龄孩子早熟些,天生就是个“情种”。他童年时心里最喜欢的,是邻居家的小女孩欢欢——李欢颜。

欢欢长得格外漂亮:自来卷的头发,大眼睛、高鼻梁、小嘴巴,活像个洋娃娃。后来叁娃长大成人,每当回忆童年,满脑子全是欢欢的美丽容颜,还有自己内心莫名的甜蜜和伤感。

欢欢的父母都是陕北人,父亲在城里工作,常年不在家,母亲每次去生产队上工,就把欢欢锁在屋里。叁娃总是去找欢欢玩,傻傻地站在窗外,隔着窗户和她说话。

“是你吗?”欢欢一听到铁栅栏门的声响,就知道是叁娃来了,从窗台探出头向外看,看着叁娃小小的身影钻进院子。

“是我,来找你玩!”叁娃已来到窗下。

“你陪我玩,和我说话好不好?我不想一个人在家。”欢欢的声音带着哭腔,听着像是刚哭过。

其实叁娃原本想和隔壁李大哥带着狗去追野兔,他犹豫了一下说:“我就陪你玩一会儿,等下还要去野地玩呢。”

“我也很想去,但是出不去。”欢欢可怜兮兮地说,“那你也别走好吗?我给你吃糖,是我爸给我买的,我都没舍得吃。”

“那好吧!你妈为什么把你锁屋里呢?”叁娃觉得这事很奇怪。

屋里传来铁盒子打开的声响,接着欢欢的小手从窗口伸了出来——莲藕般细嫩的胳膊,穿着泡泡纱的衣服,手心里躺着一颗用漂亮糖纸裹着的水果糖。

能吃到糖,对叁娃来说是件奢侈的事,那甜味一下就甜到了心里,他也就不走了。于是他就东一句,西一句地胡扯,逗得她笑个不停。他们一个在窗里,一个在窗外,聊着些幼稚天真的话。叁娃看着欢欢,脑子里竟莫名觉得,欢欢好像他家年画里答应给他当媳妇的姑娘。

叁娃和欢欢从小一起玩耍、长大,还喜欢玩新郎新娘拜堂的游戏。那时候的叁娃,梦想着长大一定要娶漂亮可爱的李欢颜当媳妇。

没上学的时候,他们最要好;可上了学,这样美好的相处就结束了,两人见面都躲着,不敢说话——因为同学们会说怪话,说男生女生凑在一起就是“两口子”。

叁娃十几岁时,香港影视剧传到内地,《霍元甲》《陈真》《射雕英雄传》火遍大街小巷,尤其是电影《少林寺》,更是让“武术热”和“江湖义气”成了孩子们追捧的潮流。叁娃心里也燃起了“大侠梦”,想练习武术、强身健体。他跟着影视剧模仿练武,还和二哥一起照着拳书练习少林连环拳。于是叁娃的身体越练越强,比小时候结实了许多。他和小伙伴还学着电影里的情节,拜把子,觉得有了“兄弟”,以后行走“江湖”就谁也不怕了。

可这份“江湖义气”经不起考验,很快就让他失望了。那天不知为什么,叁娃和一个同学打起来,他信心满满地以为两个结拜兄弟肯定会来帮他,结果却大失所望——他们都躲在远处看热闹,只有二哥站出来帮他出头。这也应验了影视剧里反面人物的台词:“兄弟是用来利用的,朋友是用来出卖的。”叁娃从此记住了教训,也懂了些人情世故:靠谁都不如靠自己,亲兄弟总比外人可靠。这教训在他以后的人生中一直牢记着。

叁娃觉得女孩子心细、讲信用,比那些“结拜兄弟”还靠谱,内心接受和女孩子做朋友。他特别喜欢李欢颜,可欢欢不懂他的心意,一来是叁娃本身憨厚,二来是他根本不会表达。他表面上对欢欢很凶,不让别的同学和她玩,还总做些淘气出格的糗事。有一次,他把自己做的飞镖扎到了欢欢的脸上——那飞镖是用细竹子做的,前面塞了根针,后面用纸折成尾翼用来投掷。当时欢欢正站在门口,他本想往门板上扔,却不小心扎在了欢欢脸上。女孩儿疼得眼泪直流,欢欢妈气得直骂叁娃“没教养”。

叁娃那次后悔极了。他不过是想在喜欢的女孩面前“逞能”,没想到误伤了欢欢,还伤在她漂亮的脸上。这份心疼、自责和内疚,困扰了他很多年。他那时候不懂怎么表达爱慕,后来也就没了机会——小学毕业那年,李欢颜的父亲工作调动,全家搬去了城里,两人就这样匆匆分开了。李欢颜带走了叁娃整个童年的记忆,他难过、失落、伤心,默默思念了她很久。那年叁娃十四岁,欢欢十三岁,她或许还不懂离别意味着什么,但叁娃心里早已情窦初开。

叁娃的父亲去世时才五十几岁,他知道农村人的寿命普遍不长,而且农村人五十多岁看着都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。但城里人状态则明显不同,究其原因,无非是农村生活贫穷、医疗落后,又缺乏健康常识。叁娃看着村里穷苦的人们,年复一年日复一日,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苦熬苦掖地过日子,但他们依旧乐观、坚强地生活。毕竟不是谁都能当上城里人,过城里人的生活。

欢欢成了城里人,让叁娃为她高兴,同时心里又非常失落,觉得他俩之间的距离更遥远了,自己恐怕以后再也见不到欢欢。

那时候叁娃坚信,到2000年就能实现四个现代化,农村也就富裕起来,幸福生活就会到来,眼前的苦难也不复存在。他心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,盼望着时间快点过,也盼着自己很快长大。可转念一想,真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时候,自己就三十岁了,都那么老了?那时的欢欢岂不是已嫁作了他人妇,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?想到这样的结果,叁娃心里不禁又充满焦虑和矛盾,让他感觉无比地失落和惆怅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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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11-24 14:59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叁娃小学毕业考入十中,离家不远,却也要住校。十四岁的他暗暗告诉自己:虽父亲早逝,但一定要坚强、独立,更要好好学习——只有自己有本事、变强大,才不会被别人欺负。

十中占地面积很大,校门朝南,巍巍秦岭近在眼前;后门连着片宽敞的操场。校园里的教室、会议室、宿舍、办公室,连同厨房、图书馆、实验室等建筑,规划得井井有条,大多是一层瓦房,透着古朴典雅的气息。学校坐落在村外,远离喧嚣,清幽静谧,高大的树木与茂盛的绿植环绕其间。

来到新环境,叁娃心情激动,对未来满是希望。他所在的八七级一班是重点班,同学们都是附近学校的优等生,大家一起住校,相处得十分和谐,亲如兄弟姐妹,最难得的是学习氛围格外浓厚。

叁娃时常会想起过去日子的坎坷与艰辛:村里人对他家人蔑视的目光,父亲冷冷清清的葬礼上响起的冷嘲热讽,孤儿寡母的穷苦生活招来的幸灾乐祸……这些画面都让他无比气愤,也越发坚定了发愤图强的决心。

不过童年也有过些许短暂的快乐,而那些快乐里都有“欢欢”的影子——田野间、小河边,都留下过两人的足迹。那些甜蜜的过往让他留恋,未来的美好又让他憧憬,他总幻想着,或许会在不远处与欢欢重逢。

陌生的环境里都是陌生的人,没人再叫他“叁娃”,大家都称他“高剑锋”。一切都在慢慢变得熟悉,他也开始认识新的朋友。

他的同桌叫郝欢欣,圆脸,大眼睛,双眼皮,留着长发,性格内向又腼腆,坐在他旁边时总是安安静静的。有时她会含蓄地注视着高剑锋,可每当两人目光相遇,她就会慌忙躲开,脸上还会泛起淡淡的红晕,而高剑锋的心也会跟着一阵剧烈颤动。

郝欢欣为人淳朴又善良:高剑锋上课分神时,她会用胳膊轻轻碰他一下,脸上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;看到高剑锋慌忙找笔,她也会默默把自己的笔递过去。

这份温柔让高剑锋心里又暖又感动,却也多了些迷茫与恍惚——冥冥之中,他总觉得郝欢欣像极了欢欢,仿佛欢欢就陪在自己身边。他的思绪时常飘忽不定,还总莫名觉得生活里的许多场景格外熟悉,有些事甚至像曾发生过一样。就像小时候,他说看到房梁上有人,却没人相信他。高剑锋忍不住想:自己或许真的与众不同,脑子的构造、想法,都比别人复杂古怪些。

突然,郝欢欣轻轻碰了他一下,眉头皱着,明亮的大眼睛直直盯着他。高剑锋猛地惊醒,不再胡思乱想,重新专心听课,目光紧紧落在黑板上。

到了课间休息,高剑锋诚恳地对着同桌笑了笑,说:“谢谢你!欢欢,哦,不对,是欢欣。”

“不用谢。”郝欢欣也笑了,“其实没错呀!我家人都叫我欢欢。你上课怎么回事?老思想开小差,在想什么呢?”

“没、没什么,我挺好的。”高剑锋突然有些慌,怕她看穿自己的心思。

“你明明心不在焉,还老发愣。”郝欢欣难得说了好些话,“我看你不像沉默寡言的人,可你平时很少说话,是不是突然离开好朋友,还没适应呀?”

“没有,我朋友不多,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,而且我适应能力强,‘生命力’也比别人强,你不懂。”高剑锋不想让同桌看到自己内心的脆弱,更不愿让人知道自己复杂的想法——他怕被笑话,只想把心思藏得严严实实的。

“我的好朋友都去了不同的学校,分开时大家都特别不舍,所以现在还会互相写信。”郝欢欣的脸上满是纯洁,透着心里的干净与真诚,“你会给朋友写信吗?”

高剑锋其实很欣赏郝欢欣——她比记忆里的欢欢更懂事、更成熟,也更善解人意。可他还是不愿敞开心扉,只想把自己封闭起来。他在心里嘀咕:男子汉哪能像女孩子那样柔柔弱弱?我倒是想给欢欢写信,可也得知道她的地址啊!真是不能再想了,这丫头说的话,弄得人心里酸酸的。正尴尬着,上课铃突然响了,两人便不再交谈。

校园生活给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:好学的人觉得充实愉快,厌学的人觉得枯燥乏味,还有些人浑浑噩噩,虚度光阴,得过且过。高剑锋显然是好学的那类,可他还有个最强烈的感受——饿。其实班里的男同学大多都吃不饱,没办法,食堂每次只能打一份饭,所以差不多每个学生都会从家里背馍,有时吃到周四就没了,有时馍都长了毛。

朝夕相处中,一班的同学很快都熟悉了。不过,和郝欢欣形影不离的何碧茵,却让高剑锋有些好奇——她总是一副冰冷又傲气的样子,很少和班里的男生说话。

那天学校组织看电影,回来后不用上课,教室里只有几个人。高剑锋明明知道何碧茵在看书,却偏偏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课桌。

“你干嘛!”何碧茵的语气又严厉又冰冷。高剑锋偷偷抬眼瞥了下她:身材娇小,一张白净的瓜子脸,正怒目而视。他赶紧移开目光,不敢和她对视。

“我、我不是故意的。”高剑锋只想赶紧躲开。

“你就是故意的!”话刚说完,何碧茵却突然笑了,“装糊涂,你哪次都是故意的,不然欢欣笔盒里的笔怎么都跑到你那儿去了。”

高剑锋愣了愣——他没想到何碧茵还会笑,更没想到她会提这件事:前几次,他用了郝欢欣的笔没还她,郝欢欣无奈只能用铅笔写字。她怎么连这事都告诉何碧茵了?想着,高剑锋干脆转身,坐到了何碧茵对面的座位上。

“你们女生是不是都这么小心眼?什么事都要讲?”

“那你们男生是不是都这么蛮横无理?”

其实这是他们第一次正经说话,高剑锋摸不透何碧茵的脾气,不敢乱接话。直到看到她手里的书,才找到新话题:“《诗刊》啊?这书好,有境界,但是我可能看不懂。”

“就是胡乱看看。”何碧茵的脸突然红了,小声说,“其实挺好的,虽然不是都能看懂,但读着很感人,有时也会让人觉得伤感。你是在笑话我吗?”说着,她突然有些生气地看向高剑锋。

“不敢不敢,谁敢笑话你啊,平时跟你说话都得鼓足勇气。”高剑锋赶紧解释,“而且看《诗刊》,总比捧着琼瑶小说,看得又哭又笑强多了吧?”其实这话更像说他自己——他天生就容易被小说里的情节打动,一陷进去就无法自拔,有时连自己都讨厌这种多愁善感、缠缠绵绵的样子,觉得自己不争气、没出息。

“我本来就不喜欢台湾言情小说。”何碧茵皱了皱眉,“那些人物都不食人间烟火,根本就是一种病态。”说着,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,追问道:“对了,你刚才说‘跟我说话都得鼓足勇气’,我有那么可怕吗,你是什么意思?”

高剑锋看着何碧茵的变得冷酷的表情,和刚才的简直判若两人——前一秒还像春暖花开,下一秒就变成了冰天雪地。他在心里叹气:真是莫名其妙,难怪同学背后叫她“冷血动物”。算了,还是赶紧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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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11-24 15:0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
秋风萧瑟,天气转凉,花草凋零,树木枯萎,冬天临近了。中午十二点,十中的下课铃声响过,校园广播里便响起歌曲:“池塘边的榕树上,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;操场边的秋千上,只有蝴蝶停在上面……”

饭堂的十几个窗口前,早已聚集了许多排队打饭的学生。高剑锋拿着搪瓷碗,缩着脖子排在队伍里。饭堂没有餐厅和餐桌,女生们讲究“文明”,会把饭端回教室或宿舍吃;男生们则三五成群,随地围蹲在一起就开吃。高剑锋看着同学碗里的玉米稀饭、一个馍,还有一碗萝卜汤,他忍不住皱起了眉——本来就吃不饱,吃萝卜饿得更快,之前还听说人在这汤里吃出了老鼠屎,管灶的却说是碎粉条,想想都让人反胃。

可他转念又想,自己是来上学的,吃苦本就难免,再大的困难也得克服。就像开学时宿舍住满了,他打了一个月地铺也没抱怨;后来搬进班里的集体宿舍,分到门口的位置,夜里冷风直往里钻,冻得睡不着,他也咬牙忍了。就连上学常走的那段偏僻小路,平时少有人迹,下雨后更是泥泞难行,他也从没不说难。他不是吃不了苦,只是对吃不了萝卜的苦,心里有阴影。“算了,忍忍吧!”他暗自打气,“专心学习,就能把饥饿和这些烦心事都忘了。”想到这儿,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。

这时,广播里的歌曲正唱着“身穿大红袄,头戴一枝花,身后还背着胖娃娃……”,旁边有人跟着哼唱,周围的同学都笑,有人说:“回娘家去吧!”

高剑锋打好饭,觉得好冷,也想学着“文明”些,端着饭往教室走。其实他很少在教室吃饭,一进门才发现里面已经有不少同学。他个子矮,座位在第二排,总觉得后排那些高个子同学,体型都快赶上成年人了,让他莫名有些压力——其实那些同学的年龄可能还没他大。

他随意扫了一眼,心里却吃了一惊。以前他总觉得自己心思复杂、不够“健康”,老会想男女感情、早恋之类的事,而其他同学应该思想单纯、天真烂漫。可眼前这一对对男女同学坐一起吃饭,亲如一家子,相处得自然大方,俨然就是恋人模样。高剑锋心里泛起一丝自责:原来自己的思想还停留在小孩子阶段,觉得男女同学不能说话,一在一起就是“两口子”。人家明明是像兄弟姐妹一样相处,心无杂念,这份纯洁的友谊,却被自己想得龌龊不堪,说到底,是自己心思太复杂了。“做人还是要心底敞亮、心胸宽广啊。”他默默想着,那时的他还不知道,多年后,班里还真有好几对同学修成了正果。

高剑锋的学习成绩在提高,心智也渐渐成熟,但性格依旧孤僻,只和同桌郝欢欣相处较好,与其他同学不过是表面熟悉。

班主任提前通知大家,下午最后一节课要开班会,同学们既兴奋又紧张——兴奋的是能放松一下,紧张的是每个人都要发言,或者准备一个小节目。

这时,何碧茵递给郝欢欣一本书,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高剑锋,脸上没什么表情,转身就走了。上次和何碧茵交谈不欢而散后,高剑锋总觉得这个女生很神秘,身上像有股吸引力,让他忍不住想解开这份神秘。他轻轻碰了碰同桌的胳膊。

“她和你很要好吗?”高剑锋有些纳闷,何碧茵脾气那么古怪,郝欢欣是怎么和她相处的。

“你说何碧茵啊?当然了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无话不谈。”郝欢欣笑着说。

“无话不谈我信,连我把你的笔拿完了这种事也和她说。”高剑锋打趣道。

郝欢欣的脸一下子红了,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说:“她说你了,你别在意啊,没事的。其实……她说你人不错,对你印象还不坏。”

“是吗?该不会是‘还没坏透’吧?”高剑锋自嘲道,“我还真搞不懂她,我自己脾气就够古怪了,她比我还胜一筹,说实话,我真不敢恭维,觉得她简直不可理喻。”

“你可不能这么说她!”郝欢欣连忙反驳,“她还说你聪明、头脑灵活,做事理智,比同龄人成熟呢……”

“好了好了,别说了。”高剑锋打断她,“听得我都莫名其妙了。我觉得也就你这种性格,能和她处得来,班里其他人不都说她孤僻冷傲,像个谜一样嘛。”他差点把“冷血动物”这几个字说出口。

“那你说我什么性格啊?”郝欢欣突然抬眼,目光直直地看着他,“不知道我在你心里,是个什么样的人呢?”

“你当然是温柔、善良,还特别善解人意……”高剑锋话没说完,就被郝欢欣打断了。

“好了好了,太不好意思了。”郝欢欣捂住耳朵,脸红了,低下头不敢看他。

看着郝欢欣的模样,高剑锋心里涌起一股暖流,他想把自己藏在心里的秘密,跟她倾诉一番。于是他轻声说:“其实我不喜欢自己的性格,也想成为一个爱说爱笑、活泼开朗的人,可我从小吃了太多苦,实在乐观不起来。你想啊,有几个人能像我这样,幼年就没了父亲?我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。人家说父爱如山,可我的‘山’早就倒了。从那以后,我就变得沉默寡言,就连童年最要好的伙伴,现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。我也承认自己有点自私,还总追求完美,可很多事,我根本无能为力。或许今天我们相识相知,可谁知道哪天就会离别,各奔东西呢?人都是感情动物,哪能说忘记就忘记?以前我家里养过一头猪,被杀了我还伤心好几天呢。所以……”高剑锋叹了口气,“我觉得咱们都像路人一样相处最好,免得以后分开了,徒增伤心。”高剑锋是第一次对她说了这么多话。

郝欢欣的眼睛有些湿润,默默地看着高剑锋,陷入了沉思。过了一会儿,她才开口:“我懂了。我真心希望你能乐观起来,快乐一点。还有,你也别对我朋友有那么深的成见,她也很小就没了父亲,慢慢相处,你就会理解她了。”她顿了顿,转移话题道,“快想想班会节目吧,你打算说点什么,还是表演什么呀?”

“是啊,我还没想好呢。”高剑锋沉默了,他对何碧茵突然多了份同情,有点儿同病相怜的感觉。至于郝欢欣,有着满心单纯的喜欢,和她在一起,总能让他感到温暖和安心。

班会开始前,同学们把课桌往旁边挪了挪,腾出一块空地当“舞台”。班主任走上前,笑着说:“同学们放松点,不用紧张,咱们今天就是聊聊天、谈谈心,加深一下彼此的了解,也给学习减减压。大家畅所欲言,谈理想、谈学习方法都行,唱歌、演小节目也可以。”

班会开始后,有的同学主动站起来发言,有的则被老师点了名。有人说理想是当科学家、当老师、当工人,还有人说想当解放军;唱歌的同学,有的唱《童年》,有的唱《乡间的小路》,还有人唱了首《回娘家》,逗得大家哈哈大笑,掌声不断。

“我给大家讲个《长发妹》的故事吧!”郝欢欣站起身,很认真地说,“从前,有个小女孩,她有着一头乌黑长长的头发……”

话音刚落,同学们就笑了起来——大家看着郝欢欣那两条乌黑的长辫子,分明是在讲自己的故事。从那以后,同学们不再叫她“郝欢欣”,改叫她“长发妹”了。

最后,班里最胖的那个同学,被老师点了名。他站起身,大声说:“我的理想是当官!”话音刚落,全班立刻哄堂大笑。班主任忍着笑问:“那你想当什么官呢?”

“当个所长吧!”他大概觉得“所长”已经是很大的官了。同学们笑得更厉害了,纷纷追问:“什么所长啊?”

他被问得有些害臊,可能也觉得“当官”这话听起来太势利,结结巴巴地补充道:“当、当个厕所所长吧!”

这话逗大家笑得前仰后合,后来“厕所所长”这笑话,让同学们足足笑话他半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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