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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读一本好书] 重读《人性的枷锁》原来困住你的,从不是脚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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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10-29 12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,但却为时已晚,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。
——【英国】毛姆《人性的枷锁》

最近又翻了一遍毛姆的《人性的枷锁》。
合上书,忽然想起菲利普说的那句话:“原来困住人的从不是脚疾,是总想着和别人不一样。”
这大概就是毛姆的厉害之处。
他从不用华丽的词藻讲大道理。
只是把一个人跌跌撞撞的人生铺开在你面前。
让你在字里行间看见自己:那个曾拼命想摆脱平凡,最后却在平凡里找到自由的自己。


学会和“不完美”和解


菲利普的童年,像被雨打湿的旧报纸。
皱巴巴的,透着股挥之不去的潮意。
9岁成了孤儿,被寄养在伯父家。
天生的跛脚像条无形的锁链,把他捆得死死的。
在学校,同学喊他“瘸子”时,他总会下意识把脚往后缩。
好像这样就能藏起那个“不体面”的自己。
为了让人忘了他的跛脚,他拼了命地读书,想当全校最厉害的尖子生。
后来去国外留学,又总在聚会上抢着说话。
把从书里看来的典故一股脑倒出来,就怕别人觉得他“普通”。
可越想遮掩,那点自卑就越像藤蔓,在心里缠得更紧。
他不敢跑,不敢跳,甚至走路时都刻意放慢速度。
生怕一瘸一拐的样子惹来注视。
这种小心翼翼,一藏就是二十多年。
直到30岁那天,他在医院诊室见到个跛脚的小男孩。
那孩子一点儿不避讳,举着自己的脚跟护士说:“你看,它长得像小鸭子的脚吧?”
说完还咯咯笑,阳光落在他脸上,没半分扭捏。
菲利普站在原地,忽然就红了眼眶。
他这才发现,原来大家都带着“不完美”活在世上。
隔壁床的老太太总漏牙床,却每天哼着跑调的歌。
楼下的护工左手少了根手指,给病人打针时却稳得很。
哪有什么天生完美的人呢?
不过是有人学会了和自己的“小缺憾”好好相处。
后来他再走路,不再刻意放慢速度。
遇到熟络的病人,还会笑着晃晃脚:“你看,它走得慢,但从不出错。”
那一刻,困住他二十多年的枷锁,好像真的随着脚步的节奏,一点点松了。
想起尼采说的“平凡就是幸福”。
从前总觉得是安慰人的话,如今才懂:我们这辈子最徒劳的事,就是逼着自己活成“别人眼里的完美”。
承认自己普通,接受自己有缺点,反而能卸下千斤重担。
就像菲利普终于敢大大方方走路时,风都变得轻快了。


好的感情,从来都藏在烟火气里


菲利普年轻时,总觉得爱情该像诗里写的那样。
要有惊心动魄的相遇,要有闪闪发光的恋人。
他第一次见到咖啡店侍者米尔德里德时,眼睛都看直了。
那姑娘穿着熨帖的长裙,涂着当时最时兴的口红。
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挑,活脱脱从小说里走出来的女主角。
为了追到她,菲利普像着了魔。
省下饭钱给她买昂贵的香水,哪怕自己啃了一个星期的面包。
她随口说一句“想住带阳台的房子”,他立马找朋友借钱租下公寓。
甚至她当着众人的面嘲讽他的跛脚,他也只当是闹脾气。
第二天照样捧着花去道歉。
可那段他以为“轰轰烈烈”的感情,最后像被风吹灭的蜡烛。
连点余温都没留下。
米尔德里德卷走他最后一点积蓄离开时,他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,忽然觉得累了。
原来踮着脚去够的爱情,终究是站不稳的。
再后来遇到萨莉,是在朋友索普家的厨房。
那姑娘穿着沾了面粉的围裙,正弯腰擦桌子。
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,贴在脑门上。
菲利普和索普聊天时,她端来冰镇的啤酒,轻轻放在桌上。
说句“天热,喝点凉的”,就转身去洗盘子,全程没多嘴一句。
菲利普起初并没在意她。
萨莉不漂亮,说话带着乡下口音。
未来的打算简单得可笑:“学两年裁缝,嫁个本分人,生两个娃。”
这和他心里“理想爱情”的剧本差太远了。
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他总爱往索普家跑。
他喜欢看萨莉切面包时的样子,手腕用力,面包渣落在围裙上也不在意。
喜欢听她算账单时小声嘟囔,“三便士加两便士,该找五个铜子”。
甚至她擦桌子时哼的跑调民谣,都比咖啡馆里的钢琴曲更让人心安。
有天傍晚,萨莉蹲在院子里摘豆角。
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菲利普走过去,忽然说:“要不,我们搭个伙过日子吧?”
萨莉抬头看他,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。
没说“我爱你”,只笑着点头:“那明天多买二斤面粉,给你做苹果派。”
那一刻菲利普忽然懂了。
最好的感情,从不是“你耀眼如星辰,我追逐如夸父”。
是两个人守着一屋烟火。
你递来一碗热汤,我接过一双碗筷。
在琐碎日常里,把日子过成暖烘烘的模样。
就像三毛说的,爱情终究要落到穿衣吃饭上。
那些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平凡,才最禁得住岁月磨。


放下执念,日子才能过得踏实


菲利普曾有个画家梦。
那年他背着画板去巴黎。
总觉得自己天生该搞艺术。
画室的天光刚亮,他就支起画架。
一画就是一整天,连面包都掰成小块塞嘴里,生怕耽误了调色。
可现实总爱泼冷水。
他画的画,画廊老板看都不看。
一起学画的同学私下议论:“他太想画得‘特别’,反倒忘了画画要真诚。”
更让他心惊的是身边人的遭遇。
那个总穿红裙子的女同学,家里寄来的钱全买了颜料。
最后饿晕在画室。
五十多岁的诗人,每天揣着诗稿找出版社。
被拒绝了就去小酒馆买醉。
嘴里念叨着“我只是没遇到懂我的人”。
他把最满意的一幅画拿给老画家看。
对方看了半晌,慢悠悠地说:“年轻人,发现自己平庸不可怕。可怕的是明知平庸,还不肯回头。”
那天晚上,菲利普把所有画稿塞进箱子底。
买了张去伦敦的火车票。
他决定学医——听起来毫无“艺术感”,却实实在在能糊口。
刚开始在医学院的日子,像掉进了苦水里。
解剖课上,要对着福尔马林泡的标本记神经名称。
记到凌晨三点,还在啃课本。
第一次给病人打针,手抖得差点把针头掉在地上。
他不止一次想起在巴黎的日子。
那时的阳光,总带着金色。
同学们聚在塞纳河边谈梵高和梦想,多浪漫啊。
可浪漫填不饱肚子,也治不好病人的疼。
后来他慢慢发现,配药时精准到克的剂量,比画里的光影更让人踏实。
病人康复后说的那句“谢谢你”,比画廊的赞美更动人。
他在医院见过太多人。
为了给孩子凑医药费沿街乞讨的母亲。
一辈子没离开过小镇却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的老夫妻。
他们的人生从没有“光辉灿烂”的标签,却在柴米油盐里活出了韧性。
原来我们总以为“平凡”是个贬义词,是“没出息”的代名词。
可毛姆在书里写:“人生哪有那么多波澜壮阔,大多数时候,不过是在重复的日子里,慢慢找到自己的节奏。”
就像菲利普后来在小岛上当医生,每天看诊、写病历。
傍晚和萨莉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。
他不再纠结自己是不是“特别的人”。
只觉得这样的日子,像刚蒸好的馒头,朴素,却带着麦香。

最后的话

忽然想起朴树在歌里唱:“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,也穿过人山人海,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。”
菲利普的一生,多像我们每个人的缩影啊。
年轻时总想着“我要和别人不一样”,拼命往“非凡”的路上挤。
撞得头破血流才明白,那些让你辗转难眠的焦虑,让你耿耿于怀的比较。
其实都是自己给自己套的枷锁。
接纳自己的不完美,才能活得舒展。
懂得伴侣的平凡,才能握住真实的暖。
看清生活的本真,才能在琐碎里找到安稳。
毕竟,不是所有人生都要活成史诗。
有时能踏踏实实地过好每一天,能在平凡里守住自己的节奏。
就已经是最好的人生了。
就像菲利普最后说的:“解开枷锁的那一刻,不是翅膀长出来了,是终于敢脚踏实地走路了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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